一、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吐鲁番市域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其中,报废上述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的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新车的补贴1.5万元。
报废车主和新购买车主必须为同一人。乘用车指9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报废新能源汽车后购买燃油车没有补贴。)
二、自治区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持有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在吐鲁番市销售企业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最高补贴1.8万元;新购车辆为燃油汽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最高补贴1.3万元。
三、吐鲁番市秋冬季汽车消费补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吐鲁番市范围内申请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吐鲁番市)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吐鲁番市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5万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按照每人4000元-7000元分档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消费者。具体如下: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贴4000元;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贴5000元;15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6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7000元,以现金方式补贴,同时享受报废更新、置换补贴等政策。
四、家电以旧换新国家补贴活动
2024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大类家电,享受消费“立减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2000元。
五、家电以旧换新自治区补贴活动
2024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参与“以旧换新”或者购新: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平板电脑,智能手机5类家电及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家电200-1000元分档补贴电子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新疆辖区(不含兵团,下同)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新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
七、家装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焕新”活动
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吐鲁番市购买范围内49种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商品。其中,家装建材及智能家具类商品:淋浴器(含淋浴器)、坐便器、台(立)盆(柜)、镜面柜、浴缸、防盗门、瓷砖、地板、成品窗、净水器、投影仪、咖啡机、厨师机(含和面机、三明治机、早餐机、绞肉机)、消毒柜、吸尘器、空气净化器、电烤箱、电饭锅、高压锅、电暖气(含暖风机)、灯具、壁纸(含墙布)、料理机(含智能炒菜机、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智能饮水机、智能晾衣架等25类商品。家具及适老化商品:柜类、沙发、扶手、按摩椅、床架、床垫、报警器(烟雾、燃气、水侵)、智能摄像头、智能视频门锁、智能呼叫器、护理功能床、助起沙发、功能餐桌、电动轮椅(含电动行走轮椅、电动爬楼轮椅)、呼吸机(含制氧机)、跌倒检测仪、呼吸心率检测仪、人体监测仪、卧床二便护理设备、助听器、血压仪、血糖仪、血氧仪、监测手表等24类商品。按照每件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最高2000元(2024年11月12日起)。
八、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贷款贴息
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消费者对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贷款单笔申请金额不少于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不少于3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12个月,按照申报贴息渠道主动申报,按年利率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