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新人社发[2017]74号),现将吐鲁番市2023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如下:
1.单位名称:新疆昌汇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秦军山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105556479870C
单位注册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西环路波尔多庄园17号楼1单元502室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0人工资144万元,截至目前未履行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查处情况:于某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反映新疆昌汇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经高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于某等人144万元工资,高昌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高区人社监理告字〔2023〕第056号),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3年12月19日,高昌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高区人社监理字〔2023〕第029号),该公司至今未履行支付责任。高昌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单位名称:河北智汇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陈从标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130102MACE5EKT10
单位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光华路321号居然建材广场4A-7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21人工资共计10.29万元,截至目前未履行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查处情况:常某等人投诉河北智汇合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高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常某等21人工资共计10.29万元,高昌区人社局于2023年12月7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高区人社监理告字〔2023〕第049号),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3年12月21日,高昌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高区人社监理字〔2023〕第030号),该公司至今未履行支付责任。高昌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单位名称:新疆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许布琼
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91650421229060116W
单位注册地址:吐鲁番市鄯善县二区新城路西侧3032号(原广播局办公楼)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情况:吴某等人于2023年9月8日到高昌区人社局反映新疆鹏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32人75万元工资,高昌区人社局当日立案,并于当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高区人社监询字〔2023〕第069号),要求该公司于收到调查询问通知书后三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该公司逾期未提供。高昌区人社局于2023年11月12日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高区人社监令字〔2023〕第157号),要求该公司于收到限期改正指令书一日内改正并提供相关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改正也未提供相关材料。2023年12月7日,高昌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高区人社监罚告字〔2023〕第021号),2023年12月2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高区人社监罚字〔2023〕第012号),该公司至今未提供相关材料。高昌区人社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