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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598667/2024-00914
  • 发布机构:六台盒宝典资料大全
  • 发文字号:〔〕号
  • 公开日期:2024-10-22

关于拟作出新疆守望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活性氢氧化钙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我局拟对新疆守望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活性氢氧化钙生产线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22日-2024102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665828

   真:0996-8665100

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1022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新疆守望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活性氢氧化钙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疆守望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

新疆盛源祥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守望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活性氢氧化钙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托克逊金龙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空地及办公楼,新建1栋生产厂房,厂房内布置生产区、员工操作间、储料区,建成后年产5万吨氢氧化钙。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18.9m2(租赁),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总投资的6.47%。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破碎废气,消化、烘干和筛分工序废气,生石灰粉仓、成品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原料卸料、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消化废气、烘干及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18.5米高喷淋塔冷凝回收后排放;生石灰粉仓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由28.5米高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共用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由24.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中石灰制品生产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原料破碎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废气、包装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封闭式厂房、加强管理、物料采用全封闭式输送、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中颗粒物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库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麻布袋、废渣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作为产品进入成品粉仓,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渣收集后暂存于渣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油桶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

新疆天辰供应链有限公司铁路装车煤炭(集装箱)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新疆天辰供应链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西北方向、兰新铁路北侧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天辰供应链有限公司铁路装车煤炭(集装箱)中转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西北方向、兰新铁路北侧.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个达到年产120万吨清洗煤炭的生产厂房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0206m2,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5万元,占总投资的1.8%。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物料堆存装卸转运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和道路运输扬尘。物料堆存装卸转运粉尘采取堆场封闭,作业时喷洒水降尘,输送带封闭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将筛分破碎机置于封闭厂房内,喷洒水降尘措施;道路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喷洒水、车辆冲洗及运输车辆遮盖篷布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事故煤泥水、场地收集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事故煤泥水经浓缩机+压滤机处理后,暂存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场地收集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与厂区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吸污车运至鄯善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险废物贮存点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矸石和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清运环卫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置;矸石和煤泥外售火电厂掺煤发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润滑油包装桶暂存于5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

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光伏园区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

山西佰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光伏园区

新疆东创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光伏园区临时拌和站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七泉湖镇光伏园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新建一座全封闭彩钢结构搅拌主楼,建筑面积600m2,内安装1台120型搅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3个100t粉料存储罐(水泥、粉煤灰),1个9t外加剂储罐及600m2全封闭砂石料堆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0m2。本项目工程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31%。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入筒仓粉尘、原料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原料堆场及装卸粉尘、运输扬尘。采取安装脉冲除尘器、厂房封闭储存及卸料、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0.5mg/m3)。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唐山海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施工生活营地防渗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高昌区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本项目无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为沉淀池、防渗收集池,简单防渗区为厂区其他区域。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除尘器内的粉尘来自搅拌机进料、搅拌产生的粉尘和筒仓进料与卸料产生的粉尘,该部分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沉淀池泥沙来自搅拌机和罐车罐体冲洗废水中夹带的固体废物,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945t/a,在厂区内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至七泉湖生活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