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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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6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华能托克逊红河谷220千伏汇集站项目 |
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新疆环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20kV升压汇集站一座,主变规模为3×240MVA;顺唐220kV升压站扩建1回间隔。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5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0.64%。 |
(一)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运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建设事故油池1座,容积85m3;事故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电气设备、废铅蓄电池交由原厂处置或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升压站首选低噪声主变,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装置;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以减少噪声对站区环境的影响,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升压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电磁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 2 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污染物排放限值”A 级标准的要求后夏季用于场区绿化,冬季储存在60m3防渗集水池中,夏季用于灌溉。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湿法施工等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地表砾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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