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托克逊黑山通盖煤田火区、托克逊黑山通盖区域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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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托克逊黑山通盖煤田火区、托克逊黑山通盖区域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 |
托克逊县风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托克逊黑山通盖煤田火区、托克逊黑山通盖区域初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本项目为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主要对托克逊县黑山矿区通盖煤矿的采坑(710826平方米)、2号高温矸石堆(16800平方米)进行治理,其中采坑内包含1号火区、2号火区、3号火区、1号边坡垮塌区、2号边坡垮塌区、1号高温矸石堆。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治理区剥离、取土场开挖、覆盖黄土、剥离物的装卸及运输、运输道路等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大风天气禁止开挖、覆土施工;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车轮的设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取土场裸露地面、排土场剥离物堆存区等易产尘区域应采取定期洒水;使用合格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并定期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作为燃料。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火区西侧1.5千米处的托克逊县宁疆工贸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2002)标准中城市绿化标准的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治理过程中总的剥离工程量23.86万立方米,治理产生的剥离物可直接堆弃到排土场。待火区治理后,进行边坡防护、场地平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挖掘机、自卸汽车等施工机械噪声。拟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六)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并在施工点设置环保公示牌,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尽可能沿用原有简易公路,避免大面积的破坏原始地貌;取土场取土后,固定边坡均采用1:1放坡,防止取土场滑坡,地表应保留0.5米以上的黄土层;建立岩移观测线,对剥离边坡进行定期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制定相应的边坡稳定措施,采用锚喷防护或主动防护网进行加固;排土场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采取截排水沟、边坡防护、挡渣墙等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使植被易于进行自然恢复。 (七)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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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鄯善县顺鑫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鄯善县西盐池1号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及破碎项目 |
新疆鄯善县顺鑫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鄯善县 |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鄯善县顺鑫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鄯善县西盐池1号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及破碎项目位于吐鲁番市鄯善县。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露天采场、工业广场等)、辅助工程(矿部生活区、临时矿石堆场、废石堆放场、表土堆放场、矿区道路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筛分废气、矿山开采粉尘、堆存装卸粉尘、输送及转载点粉尘、道路扬尘。筛分设备位于全封闭厂房内,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开采过程采用雾炮进行洒水降尘,在原料卸料和成品装车过程使用雾炮洒水降尘,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措施,矿区内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矿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点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沉淀池底泥、洗车废水底泥自然风干后定期回填至采坑;除尘灰袋装封闭收集,定期回填至采坑;废布袋由厂家置换后带回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扰动原地貌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以及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影响等。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地界标志,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禁止乱挖乱弃;严格控制行车范围,禁止车辆下道行驶;禁止大规模进行表土剥离和场地平整,严格控制占地,根据设计线路进行挖填方;对临时堆土和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临时遮盖防护;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雨天、汛期等恶劣天气施工。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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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广福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库米什一带水泥用大理岩矿 |
吐鲁番广福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吐鲁番广福通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库米什一带水泥用大理岩矿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采矿场)、辅助工程(矿区生活区、矿区道路)、储运工程(废石堆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露采场粉尘、爆破废气、运输扬尘、装卸扬尘及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尾气。采用湿法凿岩方式进行凿岩(凿岩现场布设洒水软管,作业前洒水保湿),同时喷雾洒水控制采场粉尘;爆破前预先向预爆区进行洒水润湿岩石,爆破后对爆破工作面进行洒水控制爆破废气;采取在矿区内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控制车速,对运输道路进行日常性维护等措施控制运输扬尘;采取降低装卸高度控制装卸粉尘;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遮盖并进行洒水控制堆场扬尘;运输车辆使用合格油品并定期维护,减少尾气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矿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生态恢复的灌溉,冬季储存于150m3储存池内,夏季灌溉。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石暂时堆放在废石场,开采完毕后用于矿坑回填;污水站污泥堆放至排土场自然干化至含水率小于60%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托克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存于垃圾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托克逊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柴油、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影响。 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应尽量减少占地,对施工场地标桩划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活动,尽量减少对土壤的影响;严格控制行车范围,禁止车辆下道行驶;禁止大规模进行表土剥离和场地平整,严格控制占地,根据设计线路进行挖填方;对临时堆土和堆放的施工材料进行临时遮盖防护;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减少裸露面积,缩短裸露时间;土石方工程施工尽量避开雨天、汛期等恶劣天气施工。 (八)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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