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吐鲁番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把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水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吐鲁番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tlf.gov.cn/)下载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吐鲁番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艾丁湖路成功巷,邮编:838000,联系电话:0995-7602358)。
一、工作开展概况
2016年度,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遵循公开、公平、便民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水利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条例》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市水利局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拜建军担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刚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市水利局信息安全责任制、吐鲁番市水利局涉密网络保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市水利局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四)着力公开重点信息。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在第一时间公布涉及水利行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利行业政策解读宣传。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作用。我局利用公开栏、宣传展板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让公开范围最大化。充分发挥各种公开载体的功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条。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8条,公告栏17条,政务信息类7条,法律法规类信息8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8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类信息19条,水务知识类信息17条,防汛抗旱类信息13条,其他公开信息67条。
利用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政府网站及政务微信重合公开信息191条),制作宣传展板26块。宣传公告栏、宣传展板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节水型社会建设及水利工作成就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具体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无其他部分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无其他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情况
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
(三)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水利局政府网站宣传作用,大力与微信公众订阅号信息发布相结合,发挥正面引导舆论作用。
吐鲁番市水利局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