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91号、新政发〔2014〕1号、新政发〔2014〕2号、新政发〔2014〕4号)规定,地区行署组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8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68项(合并43项、自治区下放至行署部门实施的13项、自治区下放至县市部门实施的11项、地区下放至县市实施的1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严格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效能。
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应当将实施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管理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标和申请书示范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三、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须经财政、发展和改革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附件:1、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68项)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2014年5月22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共13项)
一、教育局(3项)
1.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转(休、复)学审批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备案
3.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项)
1.技工院校毕业证核发验印
三、公安局(1项)
1.设立拍卖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四、水利局(4项)
1.权限内在河流、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水资源规划的审查
2.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审查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资格证书审核
4.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五、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1项)
1.权限内开办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
六、煤炭管理局(2项)
1.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2.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
七、地税局(1项)
1. 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核准
附件2:
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
(共68项)
一、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43项)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9项合并为1项)
1.下列9项合并为“企业注册登记”:
(1)公司(含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2)公司变更登记;(3)公司注销登记;(4)企业法人开业登记;(5)企业法人变更登记;(6)企业法人注销登记;(7)非法人企业(含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法人经营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经济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8)企业法定代表人核准登记;(9)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商务局(6项合并为1项)
1.下列6项合并为“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1)权限内设立外资企业的审批;(2)权限内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3)权限内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审批;(4)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不涉及批准证书记载变化的变更事项审批;(5)商务部批准设立的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的变更事项审批;(6)外商投资企业(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审批;
(三)民政局(6项合并为2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权限内成立社团的审批
(2)权限内社团全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
(3)权限内修改社会团体章程的核准
2.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变更、注销登记”
(1)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
(2)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
(3)权限内修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核准
(四)无线电管理局(2项合并为1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及运行审批(含频率和呼号指配)”
(1)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的审批
(2)权限内无线电台呼号指配审批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项合并为2项)
1.地区级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变更审批,并入“权限内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审批”
2.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核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
(1)权限内核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2)权限内核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项合并为1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1)非煤矿矿山(30万吨以下露天矿山和库容小于100万立方米或坝高小于30米的尾矿库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探矿工程竖井深度小于120米、平硐小于300米、斜井长度小于200米设施设计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2)烟花爆竹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七)水利局(11项合并为4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竣工验收”
(1)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2)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2.下列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影响防洪的审批”
(1)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2)权限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
(3)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的审批
3.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河道管理审批”
(1)权限内在堤防上新建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的验收
(2)权限内在河道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活动的审批
(3)权限内填堵、占用或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的审批
(4)权限内对利用堤顶或戗台和水库坝顶兼做公路的审批
4.下列事项合并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1)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八)人民防空办公室(2项合并为1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权限内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1)权限内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2)权限内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九)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合并为1项)
1.下列事项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2)除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大型游乐设施管理安装人员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二、自治区下放至行署部门实施事项(13项)
(一)路政管理局(1项)
1.下列7个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涉路施工许可”:
(1)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2)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名称变更为:“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5)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6)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7)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二)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变更名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
部分下放:下表所列8个子项中的28个小项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1 |
特种设备相关管理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A3 |
电梯安全管理 |
A4 |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A5 |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A8 |
||
2 |
锅炉作业 |
一级锅炉司炉 |
G1 |
二级锅炉司炉 |
G2 |
||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
G4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4 |
气瓶作业 |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
P1 |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
P2 |
||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 |
P3 |
||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
P4 |
||
车用气瓶充装 |
P5 |
||
5 |
压力管道作业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
D1 |
6 |
电梯作业 |
电梯司机 |
T3 |
7 |
起重机械作业 |
起重机械指挥 |
Q3 |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 |
Q4 |
||
塔式起重机司机 |
Q5 |
||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 |
Q6 |
||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 |
Q7 |
||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
Q8 |
||
升降机司机 |
Q9 |
||
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 |
Q10 |
||
8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作业 |
车辆维修 |
N1 |
叉车司机 |
N2 |
||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 |
N3 |
||
内燃观光车司机 |
N4 |
||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
N5 |
(三)环境保护局(4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的子项)
部分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环保部令第2号)所列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跨地区、存在特殊情况和核与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除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的子项)
部分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环保部令第2号)中所列能源、交通、城建、社会事业等14个大类45小类(见下表)
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
项目类别 |
项目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 |
(一)水利 水库、渠道改造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库容1000万m3以下;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引水干渠长度10km以下;老渠改造。农田水利工程。 |
(二)能源 电力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
水电站: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装机1000千瓦以下非抽水蓄能电站。220千伏以下(不含22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洗选煤项目(除自治区级以上核准或备案的);型煤、水煤浆生产。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煤炭储存、集运。 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输油管网,油田内集输管网;成品油的储存设施。本地(州、市)行政辖区内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输气管网、气田内集输管网和接收、储运设施,以及加气站。 |
(三)交通公路 |
辖区内不跨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以下公路及农村公路。 |
(四)信息产业 |
一般电信基础设施。一般邮政基础设施。 |
(五)冶金有色 |
金属制品的压延加工、铸造。 |
(六)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
水泥粉磨、搅拌站;水泥制品。日产500吨以下的玻璃生产线;年产3万吨以下玻璃纤维项目。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及轻质建材制造。年产5000吨以下岩棉。石灰和石膏制造。土砂石开采。 |
(七)化工 |
复合肥生产。无机涂料,水处理剂。不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单纯药品分装、复配。饲料添加剂;农药制剂分装、复配;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 |
(八)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
非整装机械设备的制造和加工。 |
(九)轻工 |
粮食、饲料及植物油加工。年屠宰10万头畜类(或100万只禽类)以下规模屠宰场;肉禽类、蛋品、水产品、乳制品加工及其他食品制造。非原汁饮料,酒精饮料及单纯勾兑的酒类制造。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人造板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再生纸;纸制品;印刷;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工艺品制造。不含制革、毛皮鞣质的皮革、毛皮、羽绒加工,不含洗毛、染整、脱胶工段和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纺织品制造。服装、鞋业制造。 |
(十)城建 |
城市天然气供应;锅炉总容量65t/h以下的热力生产;热力供应。管网建设;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生活垃圾集中运转站;城镇粪便处理;城镇河道和城镇湖泊整治;纯净水、矿泉水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市政道路。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加油站,加气站;洗车场,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殡仪馆,陵园,公墓等。 |
(十一)社会事业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项目和资源保护项目。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专科防治所(站),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站(所)、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福利院,动物医院。非新建研发基地。体育场,体育馆,射击场;展览馆,档案馆,纪念馆;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胶片洗印厂,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一般社区服务设施。 |
(十二)农、林、牧、渔 |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田改造项目、农产品基地项目;非原料林基地;防沙治沙工程;年存栏量折合5000羊单位以下的围栏养殖。 |
(十三)地质勘查 |
基础地质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地质勘查(不含开发、生产)。 |
(十四)辐射 |
Ⅳ类、V类放射源,Ⅲ类射线装置。 |
注:表中项目未注明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的,包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3.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属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的子项〕
部分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环保部令第2号)所列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影响报告表(跨地区、存在特殊情况和核与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除外)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属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的子项〕
部分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环保部令第2号)中所列能源、交通、城建、社会事业等14个大类45小类〔各地州市级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目录,内容同前目录表〕
(四)农业局(1项)
1.植物产地检疫
(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1项)
1.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核发
(六)水利局(1项)
1.权限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的审批
(七)卫生局(3项)
1.公共场所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
2.医务人员公开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的审批
3.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审批
(八)财政局(1项)
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三、自治区下放至县市部门实施事项(11项)
(一)路政管理局(1项)
1.下列7个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涉路施工许可”:
(1)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2)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名称变更为:“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名称变更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5)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6)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7)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二)公安局(1项)
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名称变更为“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三)水利局(5项)
1.权限内开垦荒坡地的审批
2.权限内生产水产苗种的审批
3.权限内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许可
4.权限内核发捕捞许可证
5.下列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影响防洪的审批”
(1)权限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的审批
(2)权限内城市建设填堵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防洪围堤的审查
(四)卫生局(3项)
1.公共场所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
2.医务人员公开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的审批
3.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批准
(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1.粮食收购资格的许可
四、地区下放至县市部门实施事项(1项)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1.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