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吐鲁番市大自然国营牧场一碗泉养殖项目用地的请示》(吐政发〔2014〕54号)收悉。经地区行署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用租赁方式供地56.5460公顷,用于发展大自然国营牧场一碗泉项目养殖。该用地位于吐鲁番市红柳河园艺场一碗泉(七泉湖至大河沿公路北侧、园艺场至一碗泉公路东侧),均为国有未利用土地。
二、该用地界址清楚,四至明确,地类和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三、项目用地审批后,你市应尽快与经营者签订用地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并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监督管理。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项目用地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