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8〕3号)要求,2018年7月至9月,国务院将开展大督查工作。这是继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开展四次大督查之后,国务院部署的又一次高规格、大范围督查行动,旨在通过集中开展全面深入检查,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为做好迎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各项工作,请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8年7月14日—7月25日
二、自查重点内容及责任分工
自查重点包括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
改善民生等六个方面39项重点内容(附后)。同时,对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进行自查。
三、自查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任务要求,自接到督查通知之日起,立即对
照六个方面39项重点督查内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检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政策建议。
1.关于自查报告的撰写要求。自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重在解决问题,特别是工作落实方面。自查报告应包括政策措施落实
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等内容。其中,反映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相关建议的篇幅应达到正文总篇幅的60%,对不符合要求的自查报告,将严格作退文处理并要求重新报送。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自查工作中,要注重总结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的经验做法,发现先进典型,进行推荐或自荐,形成先进典型材料另行报送。
2.关于自查报告的报送要求。按照六个方面39项督查重点及其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协调联系责任单位,通过走访调研、实
地核实、专题讨论等方式摸清、掌握实际情况,汇总形成自查报告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向市政府报送;各区县要对照六个方面39项督查重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并向市政府报送自查报告。
请各区县、各部门于7月25日12:00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附: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表(略)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