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0〕128号)要求,市政府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需修订完善的规范性文件1件。
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宣布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请实施部门继续修订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
附件: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失效和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实施部门
1 吐地行办〔2013〕202号 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财政局
2 吐地行办〔2013〕198号 地区计生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卫健委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实施部门
1 吐政办〔2017〕187号 关于印发吐鲁番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