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台盒宝典资料大全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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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2024-10-09

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吐鲁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青年北路125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5-8523216

负责人:白克力·吾斯曼

办公室负责人:杨威

二、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落实文化润疆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实施文旅兴市战略,落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振兴发展,拟订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展演展览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打造“丝路明珠 葡萄圣城·吐鲁番”等文旅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

(八)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九)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指导群众性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十)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自治区、市的运动竞赛,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一)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依法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法监督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市级行政执法事项,负责全市性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查处,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案件的组织协调。

(十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四)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筹文旅系统综合服务协调工作。负责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新闻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后勤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则;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化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市级行政执法事项,负责全市性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的查处,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旅行社、旅游住宿业、景区景点、导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涉外营业性演出、重大文化活动的审批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负责导游管理,负责旅游社申报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拟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惠民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音乐、舞蹈、戏曲、戏剧、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工作;承担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的文艺院团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创作生产、艺术研究、评论、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负责文艺作品审读审核,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创新性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各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化润疆和文化生态保护有关工作。

(四)规划产业科。拟订文化、体育、旅游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一带一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目的地规划编制与实施;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和其他产业相互融合发展及新型业态发展;负责全市全域旅游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A级景区的评定与复核,规划审核;指导A级景区的管理和业态发展;组织申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重大项目;推动建设产业投融资体系及数字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引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援疆工作;负责文旅融合等工作。

(五)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绿色开发和保护;指导协调乡村旅游、文化公园、文化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旅游与相关领域协同开发;发展乡村智慧旅游,构建“一带一路”旅游集散中心和民族风情旅游目的地。负责酒店、农家乐、民宿星级评定与复核;承担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旅游发展相关工作;承担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品牌、旅游线路开发,文化旅游示范点建设;指导推动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文旅兴市等有关工作。

(六)体育运动科。拟订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指导落实并组织实施市全民健身计划;拟订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体校的建设;统筹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重点布局、后备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拟订市竞技体育竞赛计划、办法和规程;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承担群众体育综合运动会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参赛工作;负责全民健身工程规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社会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等工作;负责体育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管理,推动社会体育的协调发展;指导市群众性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和体育场(馆)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指导协调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协调市备战全区运动会工作;负责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指导体育彩票销售发行工作。

(七)广播电视科。拟订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有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广播电视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村村通”“户户通”“大喇叭”广播电视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对公共服务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广播电视推出质量监督和行业培训,指导广播电视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八)宣传推广科。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品牌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一带一路”旅游区域合作;组织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及新业态的推广工作;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旅游推广;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文化、体育、旅游人才培训;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