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吐政办〔202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等规定以及《吐鲁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吐市党字〔2023〕15号)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汇总审核,编制了《2025年度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2025年度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5年度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附件
2025年度吐鲁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要依据 拟完成时间 (按季度填写) 承办单位 1 吐鲁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 规划纲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2025年第四季度 市发改委 2 吐鲁番市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商发〔2024〕43号) 2025年第四季度 市商务局 3 吐鲁番市水网建设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利部关于加快省级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的通知》 2025年第二季度 市水利局